一、采購人名稱:如皋市應急管理局
二、項目名稱:輕型水罐消防車采購項目
三、項目編號:RGCGJH-2020-09-1191
四、預算金額:(元)370000.00
五、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六、供應商資格條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營業(yè)執(zhí)照有此經營許可和相關資質,提供復印件。 3. 未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蘇(http://www.jscredit.cn)“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七、采購需求:為更好執(zhí)行火災應對任務,現(xiàn)采購輕型水罐消防車一輛。
八、文件接收時間和地點:截止時間: 2020 年 10 月 14 日 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如皋市大司馬南路八號如園商務大廈十七樓
九、評審時間:2020-10-14 09:30:00
十、評審地點:地點:如皋市大司馬南路八號如園商務大廈十七樓
十一、評審方法:最低評標價法
十二、保證金事宜:1、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后7個工作日內,成交單位按照成交金額10%向采購單位繳納履約保證金并簽訂合同;履約驗收完畢后,采購人在7個工作日內退還履約保證金,采購人逾期退還履約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履約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商業(y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 2、履約保證金由供應商與采購人協(xié)商,自主選擇以支票、匯票、本票、保函等非現(xiàn)金形式繳納或提交。
十三、采購人聯(lián)系方式:陳聰穎 18262503566
十四、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南通煒燁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聯(lián)系電話:汪小娟 051388565133聯(lián)系地址:如皋市大司馬南路八號如園商務大廈十七樓
十五、其他事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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